执行难?不可以!近11万未执结案件被清理!基本解决执行难十大典型案例今日公布,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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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黄骅法院:
顺达公司员工追索劳动报酬执行案
黄骅市顺达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主营餐具、厨具、五金制品,产品出口,曾经在业内具有较好声誉,在经营上一度辉煌。
但近年来因经营不善、汇率变化、环保等因素停产,该公司拖欠了大量农民工工资,来自湖南、安徽、辽宁、山东、河北等地的近200名工人因迟迟讨薪未果,多次围堵市委市政府,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168件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黄骅法院立即启动立、审、执绿色通道,依法快速保障农民工权益。黄骅法院多管齐下合围攻坚,智慧执结168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衡水枣强法院:
三地配合克难案 恩威并施促执行
2015年1至4月期间,刘某等44人分别与北创公司签订了车辆租赁合同,且合同外北创公司收取刘某等44人款项总计4855000元。后因运营不佳,刘某等44人要求与北创公司解除合同并返还合同外款。枣强法院一审判决解除车辆租赁合同,原告退还被告所租车辆并支付欠交的租赁费;北创公司返还刘某等44人书面合同外款总计4855000元。北创公司不服上诉,衡水中院维持一审判决。2017年2月23日,原告刘某等44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枣强法院于当日受理立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保定安国法院:
被告人江某、柴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一案
1997年9月,江某、柴某之子江某某不幸意外死亡,同年12月,二人强行将儿媳孙某、孙子江小某赶出家门。2002年6月10日,孙某、江小某以遗产继承纠纷对江某、柴某提起民事诉讼。经两审终审,判令江、柴返还两间房屋及承包地的耕种权。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江某、柴某夫妇顽固地认为判决有误,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2016年2月17日,安国法院以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向公安机关移送了此案,检察机关于2017年3月14日提起公诉,同年6月29日安国法院对江某、柴某有罪判决,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后维持原判,现江某、柴某二人均已移送监狱服刑。
唐山中院:
被告人施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
涉执行案件(2017)冀02执912号、(2017)冀02执1198号申请执行人侯某、董某与张某、张某某分别和被执行人施某于2010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因被执行人施某未按期支付租金发生纠纷,经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9月19日判决被执行人施某偿还申请执行人侯某、董某房屋租金人民币250536元,偿还申请执行人张某、张某某房屋租金人民币250536元。
邢台新河法院:
执行李某某离婚纠纷案
2013年11月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尚未成年,2015年11月份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分居至今,2017年1月申请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子女有申请人抚养,被执行人承担抚养费,并依法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案件经新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并于2017年3月28日作出2017冀0530民初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双方婚生女儿由申请人抚养,被执行人李某某每年支付抚养费1000元;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互负金钱给付义务相互折抵后由被执行人李某某给付申请人25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某某未按期履行法定义务,申请人李某向新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邯郸永年法院:
武某申请执行申某共有物分割纠纷案
武某与申某系婆媳关系,2017年2月25日,武某之子王某(申某丈夫)在刘某所承包的施工工地因工伤死亡。申某和其两个儿女与刘某达成赔偿协议,刘某赔偿武某、申某及其两个儿女各项费用共计62万元。该62万元由申某领取,武某没有得到赔偿款。故武某向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申某分给其赔偿款。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判决后,武某不服上诉到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院依法判决申某分给武某抚恤金15万元。判决生效后,申某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2018年3月14日武某向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张家口涿鹿法院:
有限公司股东出资不实
被追加为被执行人案
张某申请执行涿鹿县富盈物业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纠纷一案,涿鹿县富盈物业有限公司长期雇佣张某负责某小区的部分门卫和保洁工作,2015年11月12日张某在日常工作中不小心摔倒被送进住院,作为雇主的涿鹿县富盈物业有限公司本应赔偿被雇佣人张某合理的医疗等费用支出,但判决后被告一直未主动履行。
廊坊市安次区法院:
刘某与孙某交通事故执行案
2014年11月25日7时许,被告孙某骑自行车沿廊坊市银河南路路东非机动车道内由南向北行驶,与原告刘某驾驶的自行车相刮,造成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此事故经廊坊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认定,被告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原吿因此事故受伤住院治疗,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
石家庄元氏法院:
刘某执行不能案件
2015年10月4日,申请人刘某、范某的女儿刘某1、儿子刘某2等6人乘坐刘某某驾驶的长安面包汽车与赵某驾驶的自卸货车获胜相撞,造成面包车起火,刘某1、刘某2等4人当场死亡。元氏县交警大队认定刘某某和赵某各承担50%的责任。但该自卸货车仅投保一份交强险,没有商业险。2016年3月17日元氏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元民一初字第11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中国人寿财险河北分公司赔偿刘某、范某55000元,被执行人自卸货车司机赵某、车主李某连带赔偿申请人240579元。判决生效后,申请人向元氏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沧州盐山法院:
网络查控执行沧州
某数控机床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案
被执行人徐某某以洛阳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名义,多次自沧州某数控机床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处购买机床配件,2015年7月,经双方对账,截至2015年1月,被执行人徐某某共欠申请执行人货款123915元,2015年2月,被执行人还款20000元,尚欠103915元。申请执行人沧州某数控机床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起诉至盐山法院,2017年10月盐山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被执行人徐某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沧州某数控机床配件制造有限公司货款103915元及利息,在法律规定期限内,被执行人徐某某未履行义务,因徐某某居住地为辽宁大连市,因此申请执行人沧州某数控机床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向盐山法院申请执行。
来源:河北新闻联播
记者:文敏、高健
编辑:来淮、彩云
主编:建民、晓明
监制:朱湘鹤、刘新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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